质量监控处·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教学水平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周亚凤发布时间:2019-12-13浏览次数:347

教学部门:

   根据学校期末工作安排,2019年教学水平评价工作于2019年12月13日开始,2019年1227日结束。教学水平评价评价主体为各教学部门教师。请各教学部门组织教师评价期限内,在学校ERP系统内进行网络评价


质量监控处·督导办公室

2019年1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