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友菲发布时间:2019-12-27浏览次数:363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双节”期间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深化治理文山会海、督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严防细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易发多发问题,及时发现和甄别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为切实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深化学校作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2、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用公款参加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联谊、赠送年节礼品;严禁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宴请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树牢“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学校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等情况,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5842097

监督举报邮箱:jwjcs@njcit.cn

 

中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