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亚凤发布时间:2020-09-01浏览次数:543

各分院、部、处、室: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切实加强开学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将开学期间有关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各部门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中心电站、学生公寓、图书馆、食堂、实验实训室、机房、教室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分管校领导及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后勤服务中心要对学校食堂、商业街等场所设施进行排查,检查水电设施使用情况,及时维修、更换损坏和老化设备;

3、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及卫生状况的检查和监管,各服务窗口要做好每天的消毒灭菌工作,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健康上岗。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出售、留样、贮存等关键环节管理,索票索证,程序规范、责任到人。

二、切实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1、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各分院要按照学工处的要求做好学生返校报到工作;对未准时返校报到的学生,要逐一落实原因,及时与学生或家长取得联系;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报到注册的学生,要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

2、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请各分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分团委书记负责督促落实做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工作。当前及近阶段,重点开展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安全、防通信网络诈骗、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盗窃、防人身伤害等安全教育。各分院应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各类安全知识,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

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严禁电动车进入校区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学生宿舍、体育馆、食堂等建筑物内充电或停放,严禁从楼内拉线到楼外给电动车充电。

三、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

学校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重任,坚守岗位,恪守职责,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对校园内发生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信息,要及时、全面、准确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1、总值班、学管值班在学生报到期间,要加强校园内的巡查,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和相关事务;

2、各级各类值班人员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向总值班汇报。

 

 

 

                       学校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