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专创融合”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亚凤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374

各教学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完成双高建设指标任务,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对2020年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专创融合”课程进行认定。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新建课程:新开设的一门课程,将创新创业元素融入到专业课程教育中。该课程可作为面向特定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或面向全校学生的通识教育平台选修课。

改建课程:不改变原课程名称和主要内容,只在原有专业课程中加入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可作为面向特定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或面向全校学生的通识教育平台选修课。

二、认定标准

详见附件1《“专创融合”课程认定表》

三、认定数量

       各分院申报认定“专创融合”课程的数量不限,鼓励老师将创新创业元素融入到课程建设中。

对符合“专创融合”课程认定标准的课程,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遴选出的课程将加入创新创业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库。对入库的课程创新创业学院配套课程建设经费0.6万元/门,用于支持“专创融合”课程的建设。

四、认定注意事项

    1、需提交材料:(1)填写附件1《“专创融合”课程认定条件表》,分院审核盖章;(2)按附件1《“专创融合”课程认定条件表》所填项目准备纸质支撑材料,装订成册;(3)《2020年“专创融合”课程认定汇总表》(电子档,分院汇总)。

2、请各教学部门在于2020年10月15日16:00前将认定课程纸质材料汇总报送创新创业学院512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邮件到shuangchuang@njcit.cn,逾期不予受理。电话:18951797695,联系人:魏欣

 

附件1:《“专创融合”课程认定表》

附件2:“专创融合”课程双创元素参考指南

附件3:《2020年“专创融合”课程认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