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周亚凤发布时间:2021-01-08浏览次数:399

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依照《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等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初次申请人需1月13日前填附件1表格内容发邮箱chenfan@njcit.cn并联系科技处陈凡申请开户,如申请人在原单位申请过账号,只需在系统中“个人信息维护”将所在单位更新即可,不需重复开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7.申请人申报系统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于2021年3月3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1一份,双面打印并装订)交至科技处(行政楼A209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5842137,联系人:陈凡。

二、其他

1.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指南》于2021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关注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科技处

                                                            2021年1月6日